印品的光澤度是印品表面對光的鏡面反射能力,是檢驗印品外觀品質的重要指標,傳統印品光澤度的檢測主要是人工目測,這種測量方法存在一定的偏差,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在工業化的進程中,為了定量的評價印品的光澤度,就可以使用光澤度儀進行測量。
什么是印品的光澤度?
所謂印品的光澤,就是指在一定的背景和光照條件下,印品表面上的光亮度以及與各方向上光高度分布的對比關系。與光澤有關的光學特性主要包括表面反射和內部反射光。
1.表面反射光
表面反射光由表面正反射光和表面漫射光組成。符合反射定律的光線稱為正反射光,正反射光的強弱除與物質的反射率有關外,主要與物體受光表面的狀態有關。一般來說,表面愈光滑平整,反射光就愈強。正反射光是物體反射光中的一個特殊信息,對光澤研究有著特殊意義,如在日、美的工業標準中,大多使用與正反射光直接相關的鏡面光澤度。正反射光基本上是由物體表面反射的,所以物體對這部分光的選擇吸收很少,它的光譜組成與原入射光基本一致。表面漫射光,是指實際的鏡面都不是理想鏡面,因而會產生光的漫射,這時可以認為是許多小鏡面反射的光的疊加。當漫射面的亮度為常數時稱為余弦漫射體。
2.內部反射光
光線折射進入物體之后,由物體內部反射得新進入原介質的這部分光線叫內部反射光。內部反射光要受到物質的選擇性吸收,使它的光譜組成發生變化。如果入射光為白色,此時內部反射光會變為色光而呈現出物體的顏色。
紙張的光澤度對成品光澤的影響。紙張本身的光澤對于成品的光澤有相當大的作用,涂料紙表面的光澤主要取決于造紙時所有的增光材料和對紙張的加工精度。增光材料有硬脂酸鋁、石蠟、蟲蠟等,精加工的方法是超級壓光,采用上述方示加工出來的紙張具有光滑的表面,使紙張本身形成了對光的鏡面反射(單向反射)的性能,印上透明度較高的油墨,成品光澤效果較好。
印品光澤度測量方法:
印跡的光澤可以采用光澤度儀測量,大多數光澤度儀是測量印刷品表面暗調(最好是實地)的鏡面光澤。鏡面光澤指物體表面鏡面反射光量與入射光量之比。測量時所選入射角角度不同,結果也不同。入射角越大,鏡面反射率越大,光澤越高;反之亦然。由此可見,光澤高低不僅取決于物體的表面特性,而且取決于測量角度。至于采取何種角度測量為宜,目前還沒有通用標準。一般對高光澤表面采取小角度,如45°角;對于低光澤表面則采取較大角度如60°、75°等進行測量。目前許多光澤度儀的測量角度是可調的,供用戶任意選擇。
對于有光澤度要求的精細產品來說,行業標準對膠印裝潢印刷品實地的鏡面光澤的要求是:在入射角度為60°±0.5°的幾何條件下,要求鏡面光澤大于30.0%。不同行業對印刷品的光澤度要求都是不一樣的,用戶可以根據相關的行業標準來進行測量。
雖然光澤與物體表面的鏡面反射有關,但也與觀察者的生理和心理狀態相互作用,因而不能單純地以儀器測量來表征。光澤的主觀評價是將樣張放在漫射光照下,進行直觀比較評價。